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貿促會紡織分會知識產權保護工作已步入軌道

    2006年8月,第十二屆中國國際家紡暨輔料博覽會(hui) 現場,一起投訴提交到展會(hui) 知識產(chan) 權辦公室工作人員的麵前:珠海市某家紡公司投訴6家企業(ye) 侵犯其產(chan) 品著作權。辦公室隨即與(yu) 相關(guan) 企業(ye) 溝通,其中4家企業(ye) 承認侵權並當場撤下了涉及侵權的展品;一家企業(ye) 對其是否侵權存在異議,知識產(chan) 權谘詢辦公室對其展品進行了取樣;還有一家企業(ye) 起初不承認侵權而且態度惡劣,經過工作人員耐心說服,該公司終於(yu) 取下了涉及侵權的展品。“從(cong) 這個(ge) 案例不難看出紡織服裝行業(ye) 知識產(chan) 權保護工作的現實性,以及展會(hui) 知識產(chan) 權保護工作的複雜性。”負責主管法律問題的中國國際貿促會(hui) 紡織行業(ye) 分會(hui) 高級項目經理黃曉亮這樣告訴記者,他同時也是中國紡織工業(ye) 協會(hui) 國際貿易辦公室的成員,“展會(hui) 不是導致知識產(chan) 權保護糾紛的原因,但卻是問題集中表現的地方。經濟全球化和飛速發展的行業(ye) 現實將原本薄弱的知識產(chan) 權保護問題一下子擺在中國企業(ye) 麵前,而這時候他們(men) 往往還沒來得及做好充分的準備。”

  分析展會(hui) 知識產(chan) 權糾紛集中的現狀,有關(guan) 專(zhuan) 家指出,紡織服裝企業(ye) 的核心競爭(zheng) 力普遍來源於(yu) 產(chan) 品創新、花色設計和品牌影響力,與(yu) 製藥、電子等許多行業(ye) 相比,科技含量成分並不高,因此在侵權成本小於(yu) 維權成本的情況下,盜版和侵權就成為(wei) 一些綜合實力不強的中小企業(ye) 的“最好選擇”。而目前,中國在經濟全球化背景下的紡織生產(chan) 大國地位,以及中國國際紡機展、家紡展、服裝展和麵料展等專(zhuan) 業(ye) 展會(hui) 日益強大的國際影響,聚集了越來越多來自世界的目光,從(cong) 而使展會(hui) 現場成為(wei) 了中外客商密切關(guan) 注同行產(chan) 品、收集信息的重要場所,因此有關(guan) 知識產(chan) 權的矛盾也在此集中表現出來。比如中國國際紡織機械展覽會(hui) (CITME),它作為(wei) 蜚聲世界的四大國際紡機展之一,越來越受到紡機生產(chan) 廠家、專(zhuan) 業(ye) 買(mai) 家,特別是國外參展商的矚目。就拿10月份結束的2006國際紡機展來說,展會(hui) 期間,展會(hui) 知識產(chan) 權辦公室共受理投訴7起,涉及專(zhuan) 利10項、被訴參展商18家;其中海外參展商投訴5起,涉及專(zhuan) 利8項、被訴參展商8家。

  各式各樣的知識產(chan) 權問題聚集到展會(hui) 主辦者麵前,而主辦者卻因為(wei) 不具有執法權而隻能進行調解,這就加大了迅速有效地解決(jue) 知識產(chan) 權糾紛的難度。為(wei) 此,中國國際貿促會(hui) 紡織分會(hui) 從(cong) 上世紀90年代中期就開始了相關(guan) 工作的摸索和努力。通過近年來的實踐,在由他們(men) 主辦的幾大著名國際性專(zhuan) 業(ye) 展會(hui) 上,知識產(chan) 權保護工作已步入軌道。

  該會(hui) 有關(guan) 人士告訴記者:“我們(men) 既是展會(hui) 主辦者,也是行業(ye) 組織。為(wei) 有效保證知識產(chan) 權糾紛得到圓滿解決(jue) ,我們(men) 一是在參展合同書(shu) 中就與(yu) 參展商事先訂立有關(guan) 條款,以合同形式規範參展商在知識產(chan) 權保護方麵的權利與(yu) 義(yi) 務;二是充分履行行業(ye) 協會(hui) 的職能,進行溝通、指引和調解;三是加強與(yu) 相關(guan) 行政管理和法律機關(guan) 的合作,把執法人員和法律專(zhuan) 家請進展會(hui) 知識產(chan) 權谘詢辦公室,保證展會(hui) 知識產(chan) 權保護工作的權威性、專(zhuan) 業(ye) 性和高效性。”由此,展會(hui) 對知識產(chan) 權糾紛的處理能力大大提高。矛盾表現在展會(hui) 上,而問題卻來源於(yu) 現實。相比而言,在外商擁有運用知識產(chan) 權武器絕對話語權的情況下,我國紡織服裝企業(ye) 之於(yu) 這個(ge) 問題的普遍現狀卻是:企業(ye) 對與(yu) 知識產(chan) 權相關(guan) 的基礎知識不了解,利用知識產(chan) 權進行自我保護的意識非常薄弱。對於(yu) 這一點,近年來對行業(ye) 知識產(chan) 權糾紛進行密切關(guan) 注的黃曉亮深有感觸。他舉(ju) 例說,某屆國際家紡展期間,浙江一家規模較大、自身設計能力也較強的家紡企業(ye) 被投訴侵權。經過調查,展會(hui) 知識產(chan) 權辦公室發現,原來被投訴的這家企業(ye) 不但生產(chan) 自己設計的產(chan) 品,而且還根據客戶提供的圖案,為(wei) 其加工產(chan) 品。殊不知,客戶所提供的設計圖案侵犯了他人的版權。根據法律規定,生產(chan) 帶有侵權圖案的產(chan) 品也構成侵權。因此他特別指出,“在展覽會(hui) 期間我們(men) 將知識產(chan) 權的調解與(yu) 谘詢工作結合起來,不僅(jin) 僅(jin) 在於(yu) 杜絕侵犯知識產(chan) 權現象的發生,還在於(yu) 對參展商合法利益的維護,以及對企業(ye) 進行知識產(chan) 權方麵的宣傳(chuan) 與(yu) 教育,從(cong) 而在根本上消除侵犯知識產(chan) 權的行為(wei) ”。

  那麽(me) ,是不是隻有大企業(ye) 才有資格在知識產(chan) 權領域有所作為(wei) 呢?答案是否定的:“企業(ye) 不怕小,就怕不規範。意大利、法國有很多中小企業(ye) ,最後都做成了大品牌。”有專(zhuan) 家指出,在國家有關(guan) 法律法規進一步完善、知識產(chan) 權保護執法力度增強的同時,當企業(ye) 自身在品牌建設和產(chan) 品創新上“有所追求”的時候,就會(hui) 對知識產(chan) 權保護有所需求,並自覺地成為(wei) 知識產(chan) 權的維護者。而目前行業(ye) 內(nei) 領軍(jun) 企業(ye) 不僅(jin) 在產(chan) 品創新、經營銷售,而且在社會(hui) 責任、企業(ye) 文化和知識產(chan) 權保護等方麵全麵發展的態勢也足以證明這一觀點。

  站在加入WTO五周年的門檻展望下一個(ge) 五年,品牌建設和科技進步等重要事業(ye) 的建設都有賴於(yu) 知識產(chan) 權保護工作的進步和提升。而對於(yu) 那些五年來在全球經濟的博弈中經受住考驗的中國紡織服裝企業(ye) 來講,接下來的五年是值得期待的。